2020年4月15日拟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21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年产10万吨聚合氯化铝材料项目 | 济源市五龙口镇龙翔产业园 | 济源市聚兴实业有限公司 | 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济源市聚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合氯化铝材料项目位于济源市五龙口龙翔产业园,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占地面积为19500m2,主要建设2条铝矾土煅烧回转窑,建设规模为10万吨聚合氯化铝原材料,配套建设破碎机、雷蒙磨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外购山西晋城)→破碎→粉磨→天然气烧制→包装→成品。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上料工序有组织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破碎选工序有组织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粉磨选工序有组织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3#排气筒达标排放;粉磨半成品料场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4#、5#排气筒排放;大型半成品料仓粉尘经过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7#、8#排气筒排放;小型半成品料仓粉尘经过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9#、10#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1#排气筒达标排放;上述排气筒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15m时,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根据济源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建议参照《河南省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中水泥行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标准。 回转窑燃烧天然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煅烧废气经SCR脱硝塔、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6#排气筒达标排放,能够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同时也满足《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中“耐材行业”的要求(SO2:50mg/m3,NOX:100mg/m3,烟尘:10mg/m3)。项目原料装卸堆存、上料、运输道路、铲车转运和包装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经采取环评报告内相应措施后产生的粉尘的排放量将大大降低,经预测厂界无组织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废水: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污水、车辆进出厂区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预处理,粪水、粪渣定期由抽粪车抽走,实现有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出厂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该项目营运期废水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该项目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鄂破机、立式磨、包装机、除尘器风机等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传动润滑、隔声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运营期间固废包括车辆冲洗沉淀池底泥、布袋收尘、脱硝设施废催化剂及员工日常生活垃圾等。车辆冲洗沉淀池底泥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村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布袋收尘集中收集后暂存回用于生产;脱硝设施产生的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综上,项目生产过程中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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