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6日拟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9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基本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五氯化磷项目 | 济源示范区济源市清水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有2个厂区,老厂区位于济源市轵城镇黄河路东段与208国道交叉口向南1500米,虎岭厂区位于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精细化工产业园(济源市G327与虎岭1号线交叉口向南50m)。公司主要产品为HEDP及其盐、聚合物料水处理剂、甲叉类水处理剂等,老厂区目前具有年产90000 吨水处理剂的生产规模,虎岭厂区具有年产18万吨水处理剂的生产规模。 五氯化磷作为基础化工原材料,用途广泛,可作为高效活性氯化剂、催化剂,广泛用于医药、染料、化纤制造、农药合成、新能源锂离子电池等领域。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老厂区现有6万吨/a三氯化磷生产能力,为了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公司拟投资30800万元在老厂区内的预留用地建设年产10万吨五氯化磷项目。项目所用的三氯化磷部分为自有,其余外购,液氯全部外购。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气:五氯化磷装置区废气包括氯气干燥塔再生废气、放料废气。氯气干燥塔再生废气、放料废气收集后送至装置区东侧的1套五氯化磷装置区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处理后Cl2、HCl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 中限值标准(氯气≤8mg/m3,HCl≤20mg/m3)。 项目灌装机固定在灌装台上,灌装台位于灌装车间内。工程在灌装机出料口设计有封闭环形集气罩、灌装台单独封闭集气,此外对灌装车间进行车间集气。在车间外设有粉料罐车装车区。灌装间包装废气各自收集后进入1套灌装区废气吸收装置(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及生活污水,废水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由预处理+综合生化处理和污泥处理三部分组成,处理规模600m3/d,采用“破络合电解塔+芬顿氧化+厌氧+好氧+多介质过滤器”工艺处理。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出水用于现有工程盐酸吸收用水等,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泵、风机、真空泵等设备运转时的设备噪声等,工程噪声级为70~90dB。通过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基础减振以及建筑物隔声的措施来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主要有氯气干燥塔的脱水废分子筛、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气吸收塔产生的吸收液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脱水废分子筛为一般固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和废气吸收液为危险废物,分类妥善封存后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