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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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年产2400吨汽车及摩托车铝配件项目 | 济源市轵城工业园区内 | 济源正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济源市烨林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市场需求,济源正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产2400吨摩托车、汽车铝制配件项目,主要生产汽车发动机机盖、机壳、电机机壳、摩托车活塞缸、气缸盖等铝制零部件,项目位于济源示范区轵城镇东留养村南轵城工业园区内,租用园区济源市丰联农机专业合作社闲置厂房建设,厂房面积1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年产2400吨摩托车、汽车铝制配件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铝锭--压铸--抛丸--成品--入库。主要生产设备为熔化电炉、压铸成型机、抛丸机等。主要原料为铝合金锭。 二、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熔化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压铸成型废气经1套覆膜滤袋除尘器(TA002)+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经1套覆膜滤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熔化、压铸、抛丸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颗粒物:30mg/m3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颗粒物:10mg/m3排放限值要求。压铸废气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非甲烷总烃120mg/m3。 废水:本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轵城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济河。 噪声:本项目工程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为压铸成型机、抛丸机、引风机等设备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防振措施。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浇冒口和报废铸件、废包装容器、废钢丸、抛丸收灰、废活性炭、铝灰渣、熔化压铸除尘灰等,浇冒口和报废铸件、废包装容器、废钢丸、抛丸收灰为一般固废,均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铝灰渣、熔化压铸除尘灰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第三方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