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30/2024-0025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标  题:
​ 2024年10月17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河南济源市区泉兴110千伏变电站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
2024年10月17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河南济源市区泉兴110千伏变电站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3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981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hbjxzsp@126.com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

河南济源市区泉兴110千伏变电站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

河南省济源市玉泉特色产业园区,泉兴路与创业路交叉口东北角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

河南莱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泉兴110千伏变电站为户外布置,终期规划3台主变(主变容量3×50MVA),前期已建3#主变(主变容量1×50MVA),本期扩建1#主变(主变容量1×50MVA,为车载装配式主变),同时扩建1110kV母线设备间隔,完善1110kV分段间隔。本期扩建工程均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应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如下:

1.生态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减缓措施

控制施工范围在变电站内。

2)管理措施

①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建议施工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在变电站内,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②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③变电站运输车辆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应避免在道路绿化区域停靠,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

④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2.声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在施工前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建设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3)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4)施工中运输车辆在经过集中居民区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2)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

3)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4)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5)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应100%进行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100%进行密闭,避免沿途漏撒。

6)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7)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8)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设置清洗点对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以减少扬尘。

9)若在秋冬季施工过程中,遇到重度污染天气,应严格执行济源市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施工时间应相应顺延。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施工过程中分段间隔基础及新建集油坑施工、场地硬化产生破碎的混凝土块及时清运处理。变电站内需硬化场处原有碎石收集后运至其他变电站使用。废弃包装材料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理。

3)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运至指定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

5.地表水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可利用施工场地周边排水管网口处设置简易拦截收集装置,将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经过市政管网排入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二)运行期应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如下:

1.电磁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运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围墙外四周工频电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要求。

2)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设立相应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变电站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变电站周围的停留时间。

2.声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车载装配式主变压器在泉兴110kV变电站站内使用

装配式主变压器在泉兴变电站内使用时,经距离衰减及围墙的隔声,对周围声影响很小。

2)车载装配式主变压器在济源市其他变电站站内或者变电站附近空旷场地使用

根据所处声环境功能区,在1类声环境功能区使用时,在距装配式主变压器车载设备9m外围四周设置防护围栏,在2类及以上声环境功能区使用时,在距装配式主变压器车载设备5m外围四周设置防护围栏。根据项目设计资料及选址要求,车载装配式主变压器选择在在济源市其他变电站站内或者变电站附近空旷场地使用时,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同时考虑车辆运输噪声,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要限制车速,禁止鸣笛。

3.水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车载装配式主变压器在泉兴110kV变电站站内使用

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过市政管网排入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2)车载装配式主变压器在济源市其他变电站站内或者变电站附近空旷场地使用

巡视人员和检修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依托就近接入的变电站化粪池或市政公共设施。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设施

1)车载装配式主变压器在泉兴110kV变电站站内使用时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载装配式主变压器在济源市其他变电站站内或者变电站附近空旷场地使用时巡视人员和检修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依托就近的接入变电站垃圾收集箱或市政公共垃圾桶。

2)变电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即产生即处理至建设单位已建的危废暂存仓后,集中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3)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5.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1)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2)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编制了《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加强储油装置的维护及运输过程的管理,防止变压器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车载装配式主变压器使用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选择交通条件较好的线路行驶,避免事故的发生。

4)主变周围保持干燥、阴凉、通风,并与其他功能区域隔开。

5)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车载装配式主变压器在泉兴110kV变电站站内使用时,事故油收集至本期新建集油坑内,通过排油管道到达事故油池。车载装配式主变压器在济源市其他变电站内或者变电站附近空旷场地使用时,事故油经装配式主变压器车载设备自带的挡油、集油口收集后接入附近变电站站内事故油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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