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80号)要求和我市环保、气象部门研判会商意见,按照《济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2月26日0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应持续做好临时堆场物料苫盖、城市扬尘管控工作。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Ⅱ级应急响应的评估工作,并于12月27日8时前将橙色预警期间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Ⅱ级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市环境攻坚办(联系人:郝德亮,电话:6633537,邮箱:jyshbjdqb@163.com)。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