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监测中心最新预报结果和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暨进一步核实管控企业用电户号信息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空气质量形势分析,按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政办〔2019〕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25日12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应持续做好污染管控工作。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评估工作,并于10月28日17时前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邮箱:jyshbjdqb@163.com,联系电话:6633537。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