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调整或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39号)要求和我市环保、气象部门及先河环保专家团队研判会商意见,按照《济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19年3月14日18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应持续做好临时堆场物料苫盖、城市扬尘管控工作。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评估工作,并于3月15日17时前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联系人:郝德亮,电话:6633537,邮箱:jyshbjdqb@163.com)。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