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下达2020年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计划的通 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豫环办〔2020〕14号)和《关于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和用电监管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新改扩项目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了2020年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计划(详见附件1),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全程监管,规范建设运行
1.各相关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自动监控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合理选择点位开展安装运行和设备运维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要将废气探头封闭锁、监测平台摄像头建设纳入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范围。
2.完成安装建设方案和签订建运合同后3日内报备《备案信息表》。环境监控中心发现备案信息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应及时提出整改或调整意见。
3.新改扩项目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应在主体设备投料调试前完成安装调试和具备联网条件,和项目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试运行。排污单位应在自动监控设施调试运行后10日内申请监控中心开展验收比对。在出具验收比对报告10天内完成自动监控设施的自行验收和联网。
4.排污单位应于自动监控设施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向环境自动监控中心提交验收意见,纳入示范区自动监控系统日常监管。
5.环境监控中心应将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上传至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国发软件平台)。
二、及时更新,建设动态台账
环境监控中心应根据建设计划清单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任务台账,结合新改扩项目审批和日常筛查及时进行更新,下达书面文书提醒或提出安装建设要求,定期调度建设情况,对不能按时间和规范要求安装的及时提请执法支队调查处理。
请各排污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监控建站建设,执法支队要深入开展指导和督促,确保建运规范有序。对逾期未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建设运行和联网传输任务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停产整治或行政处罚。
附件:2020年自动监控建设计划清单
2020年10月15日
附 件
2020年自动监控建设计划清单
序号 | 排污单位名称 | 排放口名称 | 监控类型 | 安装/加装因子 | 完成时限 |
1 | 济源市煜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造粒车间 废气排放口 | VOCs | 非甲烷总烃 | 2020年11月20日 |
2 | 济源市亿兴塑料彩印厂 | 印刷复合 废气排放口 | VOCs | 非甲烷总烃 | 2020年11月20日 |
3 | 济源市欣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印刷废气排放口 | VOCs | 非甲烷总烃 | 2020年11月20日 |
4 | 济源市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 浸漆喷塑 废气排放口 | VOCs | 非甲烷总烃 | 2020年11月20日 |
5 | 济源市恒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氯乙酸真空 废气排放口 | VOCs | 非甲烷总烃 | 2020年11月20日 |
6 | 济源金五联金属制品有限 | 喷涂烘干 废气排放口 | VOCs | 非甲烷总烃 | 2020年11月20日 |
7 | 河南凯华万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集棉固化1号炉 废气排放口 | VOCs | 非甲烷总烃 | 2020年11月20日 |
8 | 集棉固化2号炉 废气排放口 | VOCs | 非甲烷总烃 | 2020年11月20日 | |
9 | 河南金利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喷漆烘干 废气排放口 | VOCs | 非甲烷总烃 | 项目投产前 |
10 | 富泰华精密电子(济源)有限公司 | 1#浸胶废气排放口 | VOCs | 非甲烷总烃 | 2020年11月20日 |
11 | 2#浸胶废气排放口 | VOCs | 非甲烷总烃 | 2020年11月20日 | |
12 | 点胶废气排放口 | VOCs | 非甲烷总烃 | 2020年11月20日 | |
13 | 济源市玖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竖炉废气排放口 | 废气 | 一氧化碳 | 2020年11月20日 |
14 | 河南凯华万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冲天炉 废气排放口 | 废气 | 一氧化碳 | 2020年11月20日 |
15 | 济源市中亿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总排放口 | 废水 | 氨氮 | 2020年11月20日 |
16 | 河南金利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总排放口 | 废水 | COD、氨氮、Ph、流量 | 项目投产前 |
17 | 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废水总排放口 | 废水 | PH | 2020年11月20日 |
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0年10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