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30/2020-0021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3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公告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公告

为推进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深度治理,促进尾气治理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更新治理企业清单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阳光审查,动态更新。凡具有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深度治理能力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申报和备案,纳入治理企业清单管理。申请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深度治理承诺书;

  3产品配置清单、设计/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

  4.产品型式核准证书和具有资质(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

  5. 产品型号、匹配车型方案和产品报价方案;

  6. 产品稳定运行应用证明;

  7. 质保和售后服务体系。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自收到治理企业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并在官网动态更新发布治理企业清单。

  二、明码标价,透明服务。申请人应提供不同机械类型、排量功率和治理标准的尾气治理装置价格表,承诺按照价格表实施尾气治理,提供货真价实的服务。价格表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官网同步发布。

  三、抽查抽检,规范治理。纳入清单的治理企业每月应将实施尾气治理的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明细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报备,接受抽查抽检。对抽查抽检发现治理后尾气达不到承诺效果或弄虚作假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对治理企业进行公开曝光,给予撤出清单处理。

  咨询电话:0391—6633118

  地址:济源第二行政区5号楼5103室

  

  

                                                                
              2020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栏目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电话:0391-6633361

地址: 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 备案号: 豫ICP备2022021900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6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