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30/2020-0043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3日
标  题:
​ 关于公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的公告
关于公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的公告

 

关于公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企业最关心、最现实、最紧迫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开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现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受理以下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

1.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的,或对不符合办理条件却没有一次性告知能不能办、如何办、多久办成等明确答复的。

2.在有关决策执行、政策落地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缓落实差、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的;在企业政策兑现方面,存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不协调、不化解、不受理等问题的。

3.在涉企管理服务方面,办事“拖、推、绕”,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设置障碍、故意刁难、徇私舞弊、贪污贿赂,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的。

4.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或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

5.对妨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不依法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违规对企业进行检查,违法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理结果未公开的;违法违规或者不合理地对企业采取停产、停业和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的。

6.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

7.在涉及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

8.政府及其部门依法作出的承诺或者签订的合同不予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

9.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二)下列投诉举报不在受理范围:

1.属于市场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的。

2.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

3.已经被其他单位受理,且在规定办理时限内或者已出具处理决定书的。

4.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市内:12345、6633094

市外:0391-6812345、0391-6633094

(二)网络举报

1.在线受理:登录济源市人民政府网站领导信箱,网址:http://www.jiyuan.gov.cn/zwgk/xxgkml/ldjs/。

2.电子邮件受理:发送电子邮件至jyyshjbgs@126.com。

3.微信受理:微信平台中搜索“济源12345市长热线办公室”公众号,选择“微诉求”。

(三)来信、来访举报

来信、来访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行政二区9号楼9441室,邮编:459000。

三、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人原则上应当提供书面投诉材料,内容包括:

1.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

2.具体的问题、诉求和理由;

3.必要的证据材料;

4.实名投诉举报的,需提供投诉举报人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5.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并在投诉件中使用文明用语,对含有不文明用语的投诉件,概不予受理。

(三)投诉举报应当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踊跃举报损害营商环境的有关问题,我们将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同时对投诉举报者严格保密。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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