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省EOD项目,市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为组织主体的,原则上投资总额不超过20亿元;县级人民政府或省级开发区管委会为组织主体的,原则上投资总额不超过10亿元。项目组织主体要严守EOD要义,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密切关联、充分融合、一体化实施,避免无关项目捆绑。生态环境治理可以促进关联产业发展,关联产业反哺生态环境治理,在项目层面实现资金平衡。具体可参考《河南省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05692130/2025-0011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标 题:
各级组织谋划包装的省级EOD项目,投资总额度、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有哪些要求?
各级组织谋划包装的省级EOD项目,投资总额度、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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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