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4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济源市第三人民医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2020年3月26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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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 |
济源市承留镇李八庄村南第三人民医院现址 |
济源市第三人民医院 |
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济源市第三人民医院济源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对济源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医院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包括急诊门诊综合楼(改造原有用房)建筑面积8999.44平方米、新建住院部和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1000.56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可提供250张床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原有建筑、新建住院部和配套用房,以及增加负压病房、ICU和完善电梯、供氧、呼叫、水、电、气、暖通、消防、安防和室外配套设施。本项目实施后第三人民医院日常仍做综合医院功能使用,有疫情突发时,将院内所有病人向周边医院分流后,对医院整体消毒,启动作为济源市疫情定点救治医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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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餐厅油烟废气采取静电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标准要求;天然气锅炉排放废气中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2089-2021)表1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取生物吸附+臭氧消毒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各污染源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2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水泵、制冷机组等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叠加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 3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医疗废物分别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济源联合环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脱水后交济源联合环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院区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综上项目生产过程中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4废水影响分析结论 院区医疗生活废水采取“格栅+臭氧消毒+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生物滤池+臭氧消毒”处理后外排水质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2二级和表4、《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制冷设备冷却水排污、制软水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放,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2二级和表4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均达标排放,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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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1-6633422 0391-6633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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