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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来源:      日期: 2016-10-19 打印页面

2016年10月19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101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1019—20161026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jyhbjkfk@126.com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监测单位

1

二期回转窑尾气烟气尘综合治理项目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玉川产业集聚区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建设及验收监测情况介绍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二期回转窑尾气烟气尘综合治理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玉川产业集聚区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院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9月3日以济环评审[2013]169号批复,2015年9月21日市环保局济环评试济环评试[2015]087号批复项目试生产,项目总投资23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0万元。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铅排放浓度满足《铅冶、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5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pH、COD、氨 氮、悬浮物、石油类、总(磷、镉、铅、砷、镍、铬、汞、锌)排放浓度均满足《河南省蟒沁河流域水污染染物排放标准》(DB41/776-2012)表1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铅冶、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四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窑尾电收尘收集的低品味氧化锌回用于生产系统,生活垃圾由专人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固废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固体废物氧化渣、除尘灰回用于锌业原料系统,不外排;不新增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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