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建、限期治理、深化治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管理,保证验收监测报告质量,提高验收监测工作效率,更好地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济源发展大局,济源站从人员职责、工作程序、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验收监测方法、监测报告编写等方面规范程序,严明职责,确保验收监测报告的科学、严谨、高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培训制度
为严明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济源站成立了由站长任组长的验收监测领导小组和验收监测技术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开展,并对验收监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同时成立三个技术小组,技术小组由各项目负责人组成并实行分组管理。小组长分别由副站长和总工担任,主要负责本组项目的方案、报告的审核,授权签字人负责报告的鉴发。
验收小组(项目负责人)共有13人组成,均参加过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同时规定,项目负责人每两年必须参加一次国家继续再教育培训。
二、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质量保证
为规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程序,严明工作职责,济源站出台了《济源市环境监测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分十个部分,分别对验收工作程序、监测项目、频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执行标准、验收监测方案与报告的编写、人员职责、人员培训等作出具体规定。
严格工作程序:业务室受理验收监测委托后,一个工作日内按顺序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勘查,制订验收监测方案,负责现场监则的质量保证;质量管理室负责质控数据统计、数据汇总以及数据报告的三级审核工作;项目负责人根据数据报告编写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经小组长审核、授权签字人签发后,由业务室报出。
严明工作方法:监测因子、监测频次以及验收监测执行标准、监测分析方法的确定:《规定》中强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以及环评文件、企业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监测因子、频次以及验收监测执行标准。监测分析方法尽量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采用列出的标准测试方法,和我站认证的标准分析方法。
严格质量保证:验收监测中的全程序质量保证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严格按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从任务下达、方案制订、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现场采样、实验分析、结果报出到报告编写等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项目负责人负责方案和报告的编写工作,为保证验收报告的质量,《规定》中详细规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和报告的编写内容、格式等要求。
三、实行项目会审,确保报告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及报告编制工作,我站多方考察,多次研究,借鉴兄弟地市经验,制定了《济源市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及报告会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会审领导小组。明确要求:报告书项目、涉重金属项目、化工项目及敏感区建设项目必须开展会审。《办法》同时明确了方案、报告的会审程序和时间要求,会审后形成会议纪要,与原始记录、报告一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