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的完成,济源市站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照豫环文【2016】6号《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环境监测监控任务的通知》、环办监测〔2016〕17号“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16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共享方案》的通知的精神,顺利完成上半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截至5月20日,共完成16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气和1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水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出具监测报告52份,为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数据汇总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