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扬尘管控,加大颗粒物削减力度,准确掌握我市各乡镇降尘水平。根据河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乡镇降尘监测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8]196号)要求,按照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乡镇降尘监测工作方案,市环境监测站于2019年元月份开始对全市11个乡镇开展降尘监测工作。
我市乡镇降尘监测点位设在11个镇建成区的空气质量监测点,已在2018年12月月底前完成了降尘监测设备的布设工作。乡镇降尘监测采取采测分离的方式,采用政府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分别独立承担降尘样品采集和样品监测分析工作,我市站采取不定期巡检、平行样抽测的监督方式对降尘监测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019年元月份乡镇降尘监测结果显示:全市11个乡镇的降尘监测数据均达到国家控制指标(9.0吨/月·平方公里),月降尘量范围在1.9~6.0吨/月·平方公里之间,平均值为3.6吨/月·平方公里。其中,月降尘量最高值点位在克井一中,最低值点位在大峪镇政府。
开展乡镇降尘监测工作,为我市健全完善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控尘措施,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实施扬尘污染精准防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