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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实验室危废进行安全处置
字体[ ] 日 期:2021-11-25 来 源:   作者:【视力保护色:          】

实验室产生的废酸、有机废液以及酸瓶、有机试剂瓶均属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近日,济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济源市源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实验室里180.3公斤废酸和有机废液,实施了安全转运处置

按照环保相关法规要求,实验室废弃物不得自行处置,须委托有资质公司实施。为做好此次处置,济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实验室废弃物进行摸底、登记,联系有资质的公司,办理危废转移手续实验室负责人员对实验室废弃物进行了分类、收集、包装、登记,检查存储密封和标识情况,推进危废转移项目实施。

此项工作的开展为中心的安全排除了重大隐患,改善了实验室日常使用环境,为实验室安全和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济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废的规范管理和及时处置工作,保障中心的平安与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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