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环境监测站组织学习“两高司法解释”
2017年1月18日,济源市环境监测站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环保法》“两高司法解释”条文。
新修订的《解释》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严厉打击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行为;二是依法追究环评机构及其人员弄虚作假的刑事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涉危险废物案件的处理规则;四是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定罪量刑的标准;五是取消监测数据需经省级环保部门认可才能作为刑事案件证据使用的规定。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与会人员学习领会了“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保法的精神。告诫大家两高出台此项司法解释和新环保法,既是一把利剑,也是一记警钟。作为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且不断提高的重要任务。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精神,将法律规定要求落实到日常环境监管中,执法要准,查处要狠,同时要牢固树立环境监察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到不因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不细心而失职、渎职。并加强与企业沟通,要企业更好地知法、守法、护法,了解环境犯罪定罪,使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