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法律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济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对济源市克井镇圪针庄村搬迁安置用地地块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源市克井镇圪针庄村搬迁安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济源市克井镇圪针庄村搬迁安置用地地块属于济源市漭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济源市克井镇怡山苑小区南。中心坐标点为东经112.541390°,北纬35.152968°,占地面积共17333.45平方米(26亩)。
3、基本情况:调查地块1956年前主要为耕地和空地;1956年地块周边开始建设济源市漭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956年至2000年期间,该调查地块区域属于济源市漭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但未开发利用,处于闲置状态,2000年后逐步开始建设一座厂房(前期作为职工电影院,后期作为仓库储存杂物)及若干间办公室,2009年济源市燕太实业有限公司租赁该地块内南侧区域作为原煤炭储存及筛选生产区,2016年济源市燕太实业有限公司关闭,该区域闲置至今。2016年地块西北角开始建设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量800吨/日,污水来源为周边村庄及克井镇镇区污水:2017年建成后投入使用,2022年停止使用。
地块原为工业用地,拟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需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
二、调查内容
根据对该调查地块所属企业以及周边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历史、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方式、相邻地块状况等相关资料分析,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确认该厂区内土壤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据调查地块历史以及周边企业历史生产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现状使用情况分析确定该地块潜在特征污染因子为:砷、汞、氨氮、石油烃。这些污染因子可能会对土壤和浅层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鉴于土壤及浅层地下水污染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在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布设采样点位,分析和确定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
根据地块内原企业生产布局及历史情况,并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的规定,在地块内用分区布点法结合实际情况布设了土壤检测点13个(含6个对照点)、地下水检测点3个(含1个对照点)。本次调查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及检测委托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并且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委托黎明化工研究设计(洛阳)有限公司担任质控实验室。现场采样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04日,调查采用环境监测钻机HWED30采集柱状土样,现场调查采样时根据调查区域土层结构,污染程度(土壤气味、颜色、现场快检数据)和污染物迁移特性等因素确定土壤终孔深度。本次调查土壤柱状样分别在0~0.5m、1.5~2m、3.5~4m、5.0m~6m各采样层次取一个样,根据现场快测结果呈下降趋势,污染物向下迁移可能性不大,各点位最深层土壤未超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相应的风险筛选值,因此地块内土壤钻孔深度为6米;在地块外布设6个采样点,取表层样0~0.5m作为土壤对照点。
本次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34组,现场平行样品5组;地下水样品3组,现场平行样品1组。根据检测结果显示,采集的现场平行样均满足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相关要求。
三、调查结论
土壤分析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采集的土壤样品中各监测点位检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相应的风险筛选值要求。
地下水分析测试结果表明:该地块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第Ⅲ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济源市克井镇圪针庄村搬迁安置用地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建设用地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的工作。
1.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济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济源市高新区科研路投资集团12楼
联系方式:13462848847
2.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管理单位: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
联系方式:0391-6633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