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环固函[2015] 08号
关于河南超威电源有限责任公司转移
危险废物的复函
焦作市环保局:
贵局《关于我市河南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函》焦环危辐[2015] 40号收悉。经核查,现复函如下:
一、我局同意河南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将产生的含铅废物约1000吨,在2015年转移至我市河南金利金铅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二、河南金利金铅有限公司持有的(豫环许可危废字58号)具备HW31(394-004-31)收贮能力。
三、请河南超威电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在运输过程中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通报。
四、严格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制度,严防各类事故及违法倾倒、抛撒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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