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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环固函[2015] 09号
关于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函
郑州市环保局:
根据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拟将2015年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脱硝废催化剂200吨,依照国家环保部通知,按危险废物类别HW49其它废物,转移到河南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利用。经审核,该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豫环许可危废字71号,符合经营范围,我局拟同意其转移,特商函贵局。
妥否,请回函。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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