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移危险废物的复函
济固转复字(2015)19号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开封市尉氏再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转移5000吨含铜污泥进行处置事宜,经向开封市环保局商函,开封环保局复函:“由于尉氏再创金属实业有限已不存在,该公司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已注销,经研究决定,不同意转移申请”。依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同意你公司向开封市尉氏再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转移含铜污泥。
望你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进一步选定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资质单位申请转移,严防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倾倒事件发生。
二0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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