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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关于转移危险废物的复函

来源:      日期: 2016-03-25 打印页面

  关于转移危险废物的复函 

  济固转复字(201604 

    

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精馏残渣约18吨,在2016年转移至焦作市新科资源综合利用研发有限公司处置事宜,经向焦作市环保局商函,同意你公司的转移申请。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运输规定,确保运输安全,防止危险废物遗撒、泄漏事件发生,每一批转移完成后及时向我中心报送转移联单备案。 

    

    

    

  0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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