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毫不放松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切实加强监督,坚决查纠突出问题,倡导低碳祭扫、节俭祭扫,严防不正之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放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工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对发现的“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报告。
二、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或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搞非公务接待或安排游玩;严禁接受与职务行为有关的个人、企业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等消费或支出;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赠送节礼或搞吃请活动;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严禁违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三、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节点”也是“考点”,越是节日期间,纠“四风”越是一刻都不能放松。局纪检监察室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关键少数”,结合办公室不定期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隐形变异;落实好假期值班制度,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决不允许以“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钱不多”“事不大”等为由搞网开一面、迁就照顾。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按时报送有关情况
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从严落实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制度,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将公车封存情况分别于2020年4月3日前,向区纪工委报备;节假日期间值班、应急等公务用车严格履行派车手续,同时将公车运行时间、运行去向等向区纪工委报备。
2020年4月2日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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