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48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242号)等文件要求,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济源示范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经示范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8日
济源示范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48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2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济源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治理对象,按照“分级管理、分类管理、分期推进”工作思路,从“查、治、管”三方面,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试点带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狠抓污水、垃圾、厕所粪污、畜禽粪污、农业面源和内源治理。选择典型区域开展治理试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域治理工作深入发展。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的特征与成因,区域统筹、因河(塘、沟、渠)施策,分区、分类、分阶段开展治理。
3.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既按规定时间节点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目标,又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让黑臭水体长“制”久清。
4.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等,合理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见效快,管理方便、操作简单、运行稳定、易于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5.村民主体,群众满意。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黑臭水体治理,保障村民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尊重村民意愿,确保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与群众的切身感受相吻合。
(三)主要目标
按照“摸清底数—试点推进—全面完成”三个阶段有序推进,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2020年,建立规章制度,完成排查。2021年,逐步推进治理工作,到2025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2035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四)工作对象
1、农村黑臭水体定义
农村黑臭水体是指各行政村(社区等)范围内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的水体。
2、农村黑臭水体识别
识别范围:行政村内村民主要集聚区向外延伸500—1000m区域内的水体,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对于城乡结合部已列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的黑臭水体,不再列入。
识别标准:农村黑臭水体依据水体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感官特征进行识别。如果某水体存在异味、颜色明显异常任意一种情况,即视为黑臭水体。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
以镇(街道)为基本单元,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明确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和治理范围等,编制清单,建立名册台账。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将排查情况和台账(填报附件2、3)分别报送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牵头,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各镇、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要镇、街道负责落实)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
在实地调查和环境监测基础上,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状况,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的污染成因,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1.控源截污。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改厕等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部门工作协调配合,切实做到互促共进,从源头控制水体黑臭。
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根据实际情况,以“平原区域入管网、人口集中村建终端、丘陵山区改户厕”为规划布局总原则,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快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参与)
加强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对不具备规模化生活污水治理条件的地区,要重点抓好厕所粪污治理。以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农业农村局牵头,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参与)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推行种养结合,鼓励还田利用,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培育畜禽粪污治理专业化、社会化组织,探索收集、储存、运输、处理运营模式,推行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及时清运粪污,就近返田利用。加大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执法监管力度。(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参与)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控。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积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方式。(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参与)
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利用生态沟渠、自然水塘,建设生态缓冲带,优化再利用设施,有效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中各类有机污染物,净化农田退水和地表径流,防控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河。(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参与)
加强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鼓励农村地区发展无污染、少污染的行业和产品。按照“规范一批、治理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适当集中进入工业园区,对污染实行集中治理。依法依规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加大农村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生态环境局牵头,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农业农村局参与)
2.清淤疏浚。综合评估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合理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并组织实施。严禁清淤底泥沿岸随意堆放,鼓励底泥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对于有工业污染源排放的水体,妥善处理处置清淤底泥,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农业农村局参与)
3.水体净化。依照村庄规划,对拟搬迁撤并空心村和过于分散、条件恶劣、生态脆弱的村庄,鼓励通过生态净化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通过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退田还湖和水源涵养林建设,维持渠道、河道、池塘等农村水体的自然岸线,减少对农村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在满足防洪和排涝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生态净化手段,有效去除污染物,促进农村水生态系统健康良性发展。因地制宜推进水体水系连通,增强渠道、河道、池塘等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由的调水冲污行为,严控缺水地区通过水系连通引水营造大水面大景观行为。(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推进)
(三)试点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2020年主要开展排查工作,明确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和治理范围等,编制清单,建立名册台账。同时按要求开展实地调查和环境监测,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状况,综合分析污染成因,确定具体治理方式。(生态环境局牵头,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清单确立后,依据黑臭水体所在农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污染成因、前期工作基础等因素,针对群众反映强烈、距离城市建成区近、影响济源出境水考核断面水质或距黄河主河道较近的农村黑臭水体,参考学习濮阳市濮阳县、信阳市罗山县、驻马店市汝南县等3个国家试点示范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展和试点示范评估情况,选择轵城镇赵庄等1—2个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截污纳流、清淤疏浚和治理试点工作。(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
1.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范围,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河长、湖长,健全河湖长制常态化管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河长办牵头,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参与)
2.建立监管监测机制。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管体系,生态环境局在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在规划设计阶段统筹考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问题,做到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生态环境局牵头,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参与)
3.建立村民参与机制。强化村委会在农村黑臭水体工作中的责任,带领村民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发挥村民主体地位,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调动乡贤能人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鼓励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参与规划、建设、运营、管理。通过设立公众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接受公众监督,提高群众参与度。(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参与)
4.强化运维管理机制。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管护。推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区总管、镇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特成立以示范区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生态环境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及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统力协作,确保完成排查任务。水利部门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管理范围,推动河长湖长制向村级延伸,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河长、湖长,进行常态化管理,牵头农村黑臭水体清淤疏浚和污泥处置工作。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农村厕所粪污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和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各镇(街道)负责具体排查、清淤疏浚和治理工作,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负责人,人员名单在5月10日前报生态环境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投入力度,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合理保障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资金投入。在严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格审慎合规授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依法合规通过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提升科技支撑。邀请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专家对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提供技术支持,推荐实用技术目录,推广示范适用技术。通过组织培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对村民、基层管理和技术人员宣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相关政策、技术模式与典型案例。
(四)加大执法力度。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养殖、餐饮及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水利、公安、检察等部门要加强联动,依法查处超标排污、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处理。
(五)强化监督考核。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组织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有关结果纳入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估,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并以适当形式向地方通报和社会公布。同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已纳入中央和省委生态环保督察范畴,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开展督察,依纪依法提请实施督察问责。
联系人:卫海林 生态环境局 电 话:6633572
赵雷平 水利局 电 话:6638055
朱莹莹 农业农村局 电 话:6633271
附件:1.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 镇(街道)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
3. 镇(街道)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表
附件1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 波(示范区管委会委员、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成 铖(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 组 长:王 波(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崔二伟(水利局副局长)
张年琴(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王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人员及各镇(街道)相关负责人等组成。
附件2
镇(街道)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镇(街道)名称 |
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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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个) |
河长度(m) |
塘面积(m2) |
沟渠长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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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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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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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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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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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镇(街道)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 或 街道 社区 |
行政村 |
水体编号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涉及的自然村 |
河湖长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水域面积 (m2) |
长(m) |
宽(m) |
黑臭段起点 |
起点经度 |
起点纬度 |
黑臭段终点 |
终点经度 |
终点纬度 |
主要污染问题 |
是否开展治理 |
治理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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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人口 |
面积 |
透明度(cm) |
溶解氧(mg/L) |
氨氮(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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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水体编号是农村黑臭水体的唯一识别代码。编号采用“省市县行政代码+四位流水号0000”的形式
2.涉及的自然村:是指黑臭水体所在的一个或多个自然村名称
3.河湖长信息包括河湖长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4.水域面积、长度和宽度,主要是指水体黑臭段,非整个水体的水域面积、长度和宽度
5.地理位置信息包括黑臭段起点、终点名称及经纬度,非整个水体经纬度。经纬度信息可通过奥维定位系统现场获取
6.水质监测指标均值:有条件开展水质监测的地区填写此项
7.主要污染问题包括: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c.水产养殖污染;d.种植业污染(若为堤防管理范围
内种植请注明);e.企业排污;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g.底泥淤积;h.其他污染问题等。分析黑臭成因,如实填写一种
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填写序号)。造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务必置于首位
8.已开展治理工作的,请说明情况,包括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治理进展
9.此表格内容多,可以设置为A3格式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印发 |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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