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事迹申报材料
2020年,济源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练精兵、创佳绩、争先进”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认真履职尽责,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和效能,为全面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总体情况
截止11月5日,济源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16起,目前已下达处罚决定书65起,收缴罚款521.984万元,查封扣押23起,移送公安部门涉环境刑事案件9起(含线索移送)。印发大练兵简报9期,在中国环境报和中国环境监察杂志各发表1篇文章,在河南法制报发表3篇,在河南环境公众号发表23篇,济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公众号推送100篇;报送典型案例5个,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特色亮点工作
1. 坚持党建统领,全面打造执法铁军。充分发挥执法支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学习强国等五项竞赛活动,坚持日常执法与强化监督、理论学习与实战实操、提升能力与加强保障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统筹软件与硬件、个人与团队、竞争与合作的关系,通过竞争比武激发潜能,通过团结合作共同进步,打造生态执法铁军。
2. 坚持聚焦实战,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以强化督查、黄河流域生态问题专项整治、一体化专项执法等执法检查行动为练兵场和主战场,聚焦提升执法数量、执法质量,聚焦问题整改、污染减排,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开展“会检查、会指导、会办案、会督改”活动,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建成总揽各类污染防治问题线索查处、整改监管的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调度、考评包括环保部门在内的承担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和基层政府,形成统一监管、统一考核,可量化问责的污染防治综合监管机制。今年已交办案件547起,完成244起,在一定程度起到督促和推进案件办理。
3. 通过互评互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为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文书质量,在2019年调查终结报告模板化基础上,今年又进行完善,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不同违法条款,制定了不同调查总结报告模板。通过“每个文书都有模板”“每项工作都有传帮带”和“将每个调查报告都做成示范文本”等典型示范活动,让执法规范能看得见、摸得着,可借鉴,指导各项制度和程序的落实,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利用腾讯视频,对案件调查报告进行交流点评,通过大家相互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文书制作和办案能力。扎实用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大气质量监测监控系统、视频监控、遥感检测、运输车辆门禁系统、用电监控等已投运信息化技术,密切关注“互联网+”技术在环境执法方面的运用,深入无人机飞检、管道机器人探测和走航监测等技术,实现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形成有效的生态环境执法威慑。
4. 创新工作举措,全面推进执法服务。在推进一体化执法活动中,突出企业自查自纠。一是编制自查提纲。结合《河南省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细化自查问题,制作企业自查提纲;结合小微企业特点和执法过程中常见的共性问题,为其量身定制自查提纲。二是强化自查服务。开展一体化专项执法人员培训,企业可自主参加省市培训,提升自查自纠工作能力;公开自查咨询电话,全过程接受咨询;受理企业不重视自查自纠或敷衍自查问题反映,重点走访,"一企一策"解决问题。三是实行"自查+检查+再自查上报"机制。督促企业自查上报问题,对自查无问题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责成重新自查上报。四是坚持“五步工作法”。第一步,发布工作方案,做足宣传文章,让排污单位放心自查;第二步,逐家执法检查,约谈警示问题突出、违法排污单位,责成重新自查;第三步,对片区和镇(街道)交办环境问题,责成督促相关企业书面承诺整改事项和违法纠正整改时限;第四步,配合交叉核查,逐家核查问题发现是否全面、整改台账是否客观管用、整改落实是否到位;第五步,曝光自查上报隐瞒违法问题、立整立改违法行为未整改或违法排污未停止的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通报表彰自查认真、整治扎实企业。
5. 突出建章立制,全员参与执法练兵。健全完善违法案件查处动态交办制度,采取动态交办。将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帮扶、省攻坚办调研检查交办、日常监管、群众投诉、双随机抽查、基层网格员上报的问题,特别是涉气专项执法行动交办案件,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对调查后不存在违法行为的,由科队负责人和分管支队长两级审核,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书面移交镇街道网格监管督促指导,确保查处、整改和责任落实三到位。为贯彻全年练兵、全员练兵、全程练兵的精神,我局对案件办理实行动态交办,确保每个执法人员都有案办。对省厅组织的重点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检查、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和秋冬季第一轮涉气企业暗访检查交办的95个违法案件,照单全收,全部交办予以立案查处。
6. 抓好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济源新闻广播电台开播“环保服务面对面”节目8期,济源环境和济源生态环境执法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200余条,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对在国家级、省级媒体发表文章,或在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进行奖励,调动干部职工总结亮点工作、宣传环保思想理念的主动性,形成人人都是环境保护宣传员的良好宣传格局,全面弘扬正能力、震慑违法犯罪,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守法自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树立了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推动了大练兵活动扎实开展。
三、重点案件办理情况
2019年10月30日济源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克井镇白涧村东堆放黑色污泥,气味难闻”。检查发现,白涧村东和村沼气站中间地块堆放约200吨黑色工业污泥。另发现在克井镇北社村和椿树庄村也存在倾倒黑色污泥,现场恶臭气味较重。10月31日,执法人员组织对克井镇白涧村、椿树庄村、北社新村等村倾倒的黑色工业污泥进行采样监测和工程计量测绘,11月8日济源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固体废物浸出监测结果显示:白涧村东污泥PH:7.15,总铬浓度为1.35mg/l;北社新村东北侧污泥PH:7.30,总铬浓度为0.67mg/l;椿树庄村西污泥PH:7.18,总铬浓度为0.72mg/l。河南豫石地质勘察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计量测绘报告书显示,白涧村倾倒污泥总重量:191.68吨;椿树庄村倾倒污泥总重量:247.08吨;北社新村倾倒污泥总重量:150.98吨。三处合计倾倒量为589.74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1. 加快案件办理。为尽快查清固体废物来源和责任人,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向公安部门进行案件通报,提请联合调查。同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协查通报”,发动群众搜集倾倒嫌疑人,迫于压力,克井镇白涧村翟某某到公安部门自首。经进一步查证,污泥来自孟州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负责对桑坡村100多家毛皮厂的废水收集处理。环评批复污水处理工程包括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和含铬废水处理单元,综合废水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渣和污泥由汽车运往南庄镇垃圾填埋场填埋,含铬污泥定期送至河南省危废中心处置。2019年11月5日执法人员协同市公安干警对孟州市桑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场调查发现,含铬废水处理单元停运,近期无使用迹象,经对接纳污水的其中两家皮毛厂现场检查,发现铬鞣、复鞣工艺含铬废水混入综合废水管网。经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综合废水进水口废水取样监测,总铬浓度为1.52mg/L。2020年6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和济源市检察院召开会商会议,认为孟州市桑坡村皮毛厂含铬废水混入孟州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纳的综合废水,认可济源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中“使用铬鞣剂进行铬鞣、复鞣工艺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属HW21含铬危险废物的认定。克井镇白涧村、椿树庄村、北社新村等村倾倒黑色工业污泥从来源和监测结果分析,属HW21含铬危险废物。
2. 突出联合办案。克井镇白涧村、椿树庄村、北社新村等村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达589.74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济源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1月11日已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截止2020年10月底公安机关已将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同时,生态环境部门提请公安部门联合调查,和公安、检察机关会商案情,给案件查办提供了有力保障。由于该案件涉及周边地市,市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调查受限,实施联合调查后,多次对孟州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取证,最终确定该公司鞣制工段的铬鞣、复鞣工艺含铬废水混入综合废水问题,为案件移交提供了关键性证据。
3. 发布“协查通报”。由于违法倾倒多发生在夜间,倾倒位置比较偏僻,对查找犯罪嫌疑人比较困难。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倾倒车辆追踪难度大,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协查通报”,有奖举报,通过微信层层转发,发动群众搜集线索。一是起到宣传作用,让企业和群众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二是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充分发挥基层群众作用,让犯罪分子无处可藏;三是为案件快速查办奠定了基础,有力震慑环境犯罪行为。
4. 依法予以严惩。从固体废物来源认定危险废物,打击将危废混入一般固废处置的违法行为。此案的危废混入一般固废行为情节复杂,孟州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没有将含铬污泥混入综合废水处理污泥,而是将含铬废水混入综合废水处理,致使综合废水处理污泥性质变化,虽然监测污泥含铬没有达到危险废物毒性鉴定标准,但造成了不能按环评要求处置,处置费用增大、恶意倾倒的后果。孟州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同时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存在一类污染物排放口超标、自行监测缺失等严重违法行为,应依法严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鉴于济源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生态环境保护大练兵工作中的优异成绩,建议予以表彰奖励,以便打造真正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激励更多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11月20日
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印发 |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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