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涉水污染源专项执法活动的通知
各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各重点企业:
为全面排查济源示范区水污染物排放问题,进一步规范涉水污染源达标排放,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安排,自1月12日起,开展为期10天的涉水污染源专项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企业废水排放、在线监控、雨污分流、排污口设置、初期雨水收集与排放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企业对照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水污染物规范处理、达标排放。
二、参与人员与对象范围
此次执法活动由水生态环境科牵头,监控中心全程参与,综合执法支队、虎岭和玉川分局具体负责。执法对象以2021年水环境重点企业为主,包括所有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等。
三、专项执法检查内容
(一)生产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外排水是否达到排放标准或进入管网标准,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和计量设备等。
(二)企业是否按环评要求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池是否规范,初期雨水是否合理处置,雨水排放口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雨污分流等。
四、工作要求
(一)专项执法活动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原则。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应当现场责令整改到位;不能立行立改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涉及严重违法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需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的,应当立即移交。
(二)1月25日前,综合执法支队及虎岭、玉川分局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到水生态环境科,由水生态环境科进行汇总总结。
联系电话:6633557
电子邮箱:shjglk@126.com
2022年1月17日
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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