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调用
 
  当前位置: 首页/环保文件/市局文件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3年移动源应急管控实施方案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3-09-15 打印页面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

2023年移动源应急管控实施方案


为强化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移动源减排措施的落实,提升移动源管控成效,结合济源示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坚持源头防控、过程防控和协同防控相结合,充分运用移动源污染科技化监管手段,推动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有效减少秋冬季,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重污染天气降幅减频,全面完成大气攻坚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提升管控对象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响应能力,结合绩效分级技术指南车辆运输管控要求,落实落细各项管控应急减排措施,减少移动源污染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的污染贡献率。

三、工作任务

(一)应装尽装,加强门禁系统管理(移动源污染监管科负责,虎岭分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与)

持续推进日均进出货物150吨(或载货车辆日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或纳入我省重点行业年产值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建设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结合新改扩建项目的投运情况,并查漏补缺,计划新增建设10家。

(二)完成各类清单更新,健全动态更新机制(移动源污染监管科负责,大气环境科、高新分局、经开分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与)

按照“应急管控减排清单企业落实绩效分级技术指南明确的车辆运输减排措施,红色预警期间执行停产减排措施的企业同步停止货物公路运输,未纳入的重点用车企业橙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的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措施,建立用车大户清单和移动源白名单,提前做好公开和公示,实现动态管理,指导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合理安排运力,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为严格实施运输车辆、厂(场)内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管控奠定基础。

(三)运用智能化装备,实施抽查抽测,公开曝光违法行为,科学实施柴油货车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移动源污染监管科负责,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与)

运用智能化监管成果,向公安部门电子通行证系统、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通报不合格车辆信息,及时更新白名单,提升应急管控成效。利用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评估重点企业实际用车情况,重污染天气监督重点企业应急运输响应执行情况,通过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实时向省平台报送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设置及落实情况。

加大路检路查入户检测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加强重型货车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车辆检查监测,入户检测重点检查监测企业内部转运车、垃圾运输等城市服务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核实三元催化器和后氧传感器是否异常,严厉打击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以及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OBD)等违法行为,对查出异常的车辆,进行媒体曝光、依法处罚,责成停运治理和维修后复检,倒查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

(四)运用管控期间对企业督查、检查结果调整行业绩效等级。(移动源污染监管科负责,大气环境科、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与)

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因违反货车门禁管控要求被公开曝光的企业,实施行业绩效分级B级以上一票否决,形成移动源应急管控的刚性约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移动源污染治理工作 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的组织领导,强化指挥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依法查处,联合惩戒。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依法处罚一起。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因违反货车门禁管控要求被公开曝光的企业,实施行业绩效分级B级以上一票否决,形成移动源应急管控的刚性约束。对拒不整改的,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对相关主体单位或个人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要会同交通、住建等部门对排放超标率较高、未规范建立用车管理台账的企业进行约谈提醒, 情节严重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强宣传,文明执法。要组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正面舆论合力。在联合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规范执法,理性处理,严防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2023年9月13日

   
-底部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