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6日,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9年2月21日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指出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涉及8大类34项整改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不折不扣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随着整改工作的推进,全市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功能得到提升,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今年我市从5月份开始连续3个月PM2.5月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年均二级标准,并再创历史新低,7月份济源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一。
在整改任务推进中,我市专题研究部署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部门联动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4项问题,印发了《济源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了《济源市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台账》(济环攻坚〔2019〕55号),列出了34项整改措施的清单,建立例会商讨和旬报制度,按周调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整立改;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市级领导多次开展现场调研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我市以2019年5月份全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照核查情况,再次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自查整改,组织召开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大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对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事项。会议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会后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标准立即开展整治,对要求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进行落实,收集完善相关整改支撑材料。经过有效的整改,截止2019年9月按要求向省政府上报整改报告时,34项反馈意见中,15项全面完成整改、9项基本完成整改、10项正在按时序推进,各项整改措施持续推进,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整改力度,坚决彻底完成整改,以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持续推进整改,巩固环保督察成果。在巩固前一阶段集中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任务,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对需要在2019年底和2020年以前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实行台账管理、清单销号,确保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继续实行督察交办和清单销号制度,采取领导分包、部门负责、挂牌督办的方式,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销号,对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纪启动问责程序。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等方式,持续跟踪报道、公开发布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