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36批1号)
2018年7月8日
济源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30010
反映情况:有投资开发公司和个人对位于王屋镇林山村的王母洞进行生态破坏,在无证无手续的情况下征用耕地和林地进行非法建设。
调查核实情况:7月5日,我市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济源市王屋山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在王母洞庙前租用王屋镇林山村的荒坡和菜地,违法修建步行台阶、水池等设施;王某和赵某在王母洞老居民点附近占用土地各建1座两层毛坯房。现场检查时三处违法建设均已停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以上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市林业局已立案查处,同时责成王屋镇与投资开发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相关设施。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林业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的宣传力度,加强巡查监管,严查违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问责情况:无。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市环境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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