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拟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6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年产20万件骨架板及100套模具项目 |
济源市轵城镇柏坪村东南230米 |
济源市豫龙工矿机械配件厂 |
河南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济源市豫龙工矿机械配件厂为了满足生产需求,拟投资15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扩建年产20万件骨架板及100套模具项目,20万件骨架板供现有工程加工橡胶密封板使用,100套模具作为专用设备外售。骨架板主要生产工艺:钢板—裁剪—冲压—焊接—抛丸除锈—喷胶—成品,模具主要生产工艺:钢板—模具设计—毛坯件粗加工—外协热处理加工—精加工—研磨抛光—激光雕刻—组装调试—成品。主要设备:裁板机、数控等离子切割机、液压机、冲床、抛丸机、车床、钻床、磨床、数控加工中心、数控雕铣机、喷胶机、激光雕刻机等设备。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气:切割、焊接废气负压收集后经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切割、焊接废气共用一根15m排气筒(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的要求。喷胶废气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排气筒(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中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有机废气处理效率≥70%)(排放浓度80mg/m3)要求。处理后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7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2kg/h)。可实现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拟采取三格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目前粪水、粪渣定期由抽粪车抽走,实现有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不外排。远期待柏坪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管线排入柏坪村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车床、钻床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拟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 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废边角料、废钢屑、废焊渣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交于环卫部门处理;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胶桶、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于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 电话:0391-6633361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jyshbjbgs@126.com
豫ICP备2022021900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6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39
技术支持:济源光影传媒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