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9日拟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3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轮胎无害化处理生产炭黑项目 |
济源示范区玉川产业集聚区聚源创业园5号标准化厂房 |
济源领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济源领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济源示范区玉川产业集聚区聚源创业园内,租赁园区内5号标准化厂房,总投资3500万元,进行轮胎无害化处理生产炭黑项目的建设,计划建设1条热裂解废旧轮胎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10000吨废旧轮胎。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气:裂解过程刚开始时,一部分废气需回用于裂解燃烧机,待废气循环稳定后,废轮胎裂解工艺中完成加热工序的废气全部进入废气净化系统进行处理,本项目废气净化系统采用“二次燃烧装置+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SCR脱硝”工艺,项目裂解车间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2中标准值(颗粒物20mg/m3、SO2100mg/m3、NOx150mg/m3)规定的限值要求,同样满足炼油与石油化工行业A级绩效指标限值(颗粒物20mg/m3、SO2100mg/m3、NOx15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及炭黑制造行业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炭黑加工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炭黑制造行业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颗粒物10mg/m3规定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裂解油罐区采用内浮顶罐,本项目对罐区的储罐呼吸口均安装套管,收集效率不低于95%,经过冷凝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储罐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80mg/m3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车间地面清洁采用拖把擦拭,无冲洗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产业集聚区A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的噪声,噪声源强70~90dB(A)。通过采用墙体隔声、屏蔽、消声处理,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袋式除尘产生的除尘渣、旋风除尘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等,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包含脱硝废催化剂、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设置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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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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