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拟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2日。
电话:0391-6633422 0391-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基本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含锌废渣综合利用生产线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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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锌业公司西侧伟鑫实业公司现有厂区内 |
济源市伟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济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伟鑫实业公司现有含锌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年产12000吨氧化锌,主要原料为含锌废渣。现根据原料市场变化,对现有生产线原料结构进行调整,投资200万元建设“含锌废渣综合利用生产线技改项目”,拟在原有原料的基础上增加《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部分金属表面处理废物、含锌废物及有色金属冶炼等含锌废物,项目建设成后产品氧化锌产量、主体生产工艺不变。 二、污染物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回转窑尾气:1#回转窑尾气经“脉冲除尘器+水洗+纯碱脱硫”处理后通过25m烟囱排放;2#回转窑尾气经“脉冲除尘器+水洗+纯碱脱硫”处理后通过25m烟囱排放;3#回转窑尾气经“湿电除尘器+水洗+纯碱脱硫”处理后通过25m烟囱排放,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窑头岗位废气、窑尾岗位废气、尾渣球磨废气、下料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2)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窑体、尾渣、设备冷却水经沉淀后进入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作为冷却水回用生产。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冷却水回用生产。全厂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车间内作业,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回转窑尾渣交济源市东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利用;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渣、废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回用生产;脱硫液主要成分为亚硫酸钠,委托豫光锌业公司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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