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3日拟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7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hbjxzsp@126.com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基本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纳米铝基电瓷技术改造项目 |
济源市济水大道东段客运总站东500米路南 |
济源市中特陶瓷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依托济源市中特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车间及厂区内闲置场地新建一座车间进行建设,拟对公司现有工程生产的氧化铝粉产品进一步深加工,同时外购部分氧化铝粉进行加工,生产高纯纳米氧化铝和特种电子陶瓷产品。总投资1000万元,纳米氧化铝生产工艺为:氧化铝净水分级—研磨—干燥—均化—包装。特种陶瓷生产工艺为:氧化铝净水分级—研磨—(喷雾造粒、干压)或(干燥、制饼、热压成型、排蜡、清粉)—电窑烧制—打磨修整—检测—产品。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纯水设备、研磨设备、喷雾造粒塔、制饼设备、热压机、干压机、喷雾干燥塔、排蜡窑、电窑等。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喷雾干燥、造粒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蜡过程产生的有机气体直接燃烧处理后,不完全燃烧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与天然气燃烧烟气(颗粒物、SO2、NOx)一起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融蜡制饼废气(非甲烷总烃)、电窑烧制废气(NOx、非甲烷总烃)和排蜡窑废气共用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纯水设备产生的浓水属清洁下水,直接排入济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济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砂磨机、干燥塔、造粒塔、搅拌机、空压机、打孔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车间封闭、安装基础减震、门窗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循环水池沉渣、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纯水设备更换的废RO膜、废活性炭、废滤芯,干压机产生的废液压油和职工生活垃圾。纯水设备更换产生的固废可由厂家回收,循环水池沉渣、除尘灰由企业回收自用,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在厂区拟建的固废堆放场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直接运走,不在厂区内储存。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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