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拟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12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年产2000吨工业明胶技改 |
济源市梨林镇产业园济源市太行明胶有限公司院内 |
济源市太行明胶有限公司 |
河南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利用现有厂房,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淘汰现有燃气导热油炉,改用沁北电厂热力管网提供蒸汽;在原有长网烘干设备的基础上增加空调除湿装置;污水循环利用率由50%提升至70%。改建后可年产2000吨工业明胶。项目原料主要为鲜牛皮,生产工艺为:原料皮→清洗→浸碱→清洗→加温提取胶业→膜浓缩→长网烘干(新增除湿装置)→干燥成型→产品。 二、污染物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明胶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利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提胶过程及厂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过生物过滤除臭装置处理后可实现无感官臭味的目标;处理后废气中NH3和H2S的排放速率分别为0.01kg/h和0.0004kg/h,臭气浓度为410,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中和车间废水经还原沉淀+气浮预处理后,和其它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混合采用“水解酸化+A2/O+二沉池+A/O+絮凝沉淀”组合工艺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要求水质指标、《明胶、骨胶和皮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表3特别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拟建项目产生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空调除湿装置风机、污水处理站曝气风机及各类泵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经预测,项目在运营期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及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且厂址周围200m内没有环境敏感点,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其中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污泥外售生产有机肥。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由送至垃圾中转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达到相应的环保要求。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