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2日拟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1月4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湿法冶炼生产线改建项目 |
济源市思礼镇思礼村北 |
济源市裕鑫铜业有限公司 |
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一、基本情况 裕鑫铜业拟投资1500万元将现有铜冶炼烟灰处理生产线改建为年产10000吨硫酸锰生产线,建设湿法冶炼生产线改建项目,主要生产工艺锌阳极泥-球磨-还原浸出-中和水解-过滤-除锌-过滤-除钙镁-过滤-浓缩结晶-离心脱水-干燥-包装,主要原料为锌阳极泥,主要设备为搅拌槽、储槽、压滤机、离心机、蒸发器、干燥机等。项目已于2021年6月8日经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6-419001-04-02-169849。 二、污染物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上料废气密闭上料间+新型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还原浸出废气经酸性废气净化塔进行碱液喷淋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的措施来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燃烧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包装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 (2)废水:改建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改建工程生产废水包括碱喷淋废水、铅银渣水洗液、锌渣水洗液、钙镁渣水洗液、水喷淋废水、结晶罐冷凝水、离心液、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改建工程新增高噪声设备主要包括风机、水泵、皮带输送机、结晶罐、干燥机、包装机等,源强为70~95dB(A),分别采取隔声、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经预测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4)固废:改建工程产生的固废包括铅银渣、锌渣、钙镁渣、上料收尘灰、干燥收尘灰、包装收尘灰及洗车沉淀池污泥,其中铅银渣、上料收尘灰为危险废物,锌渣、钙镁渣、干燥收尘灰、包装收尘灰及洗车沉淀池污泥为一般固废。各种废物处理处置方式为:铅银渣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回收,上料收尘灰返回上料,锌渣、钙镁渣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外售、干燥收尘灰、包装收尘灰进入包装工序,洗车沉淀池污泥交环卫部门处理,各类固废在采取以上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均可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