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0日拟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国电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6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hbjxzsp@126.com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基本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济源大岭四期100兆瓦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 河南省济源市大峪镇、承留镇境内 | 国电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品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①110kV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起于拟建济源大岭四期风电场110kV升压站110kV出线间隔,止于110kV承留变东数第四个110kV出线间隔;线路路径全长约11.44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5.24km,利旧单回架空线路(更换导地线)路径长度约0.8km,利旧双回架空线路(导线利旧,更换1根地线)路径长度约5.4km。 ②间隔扩建工程:在110kV承留变电站扩建一个110kV出线间隔,占用东数第四出线间隔。本次扩建场地利用站内预留间隔用地,不新征土地。 二、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措施 1、施工期: (1)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原则,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 (2)水污染:本项目变电站扩建工程利用站内已有的化粪池对施工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等用途,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从源头上进行噪声控制;科学安排,合理组织施工。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 (5)生态环境:施工期临时用地应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施工占用耕地和草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通过模式预测分析,本工程建成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2)声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变电站间隔扩建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投运后,噪声水平基本维持在现状水平范围之内。运行期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噪声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