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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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济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岭产业集聚区精细化工产业园)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拟投资31600万元,在济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岭产业集聚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公司现有虎岭厂区西侧新征用地90.72亩建设“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生产规模为水处理剂10.5万吨/年(60%HEDP4万吨/年、丙烯酸类聚合物2万吨/年、HEDP固体1万吨/年、ATMP固体0.5万吨/年、复配剂3万吨/年)及其它产品10.8万吨/年(三氯化磷6万吨/年、五氯化磷2万吨/年、氯甲烷2.8万吨/年),本次迁建项目完成后清源厂区(老厂区)不再生产,现有生产装置将全部拆除。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拟采用二级水吸收工艺处理此废气,两级水洗塔均为填料塔,吸收介质为一次水或纯水。吸收液可回用于生产或转至东区盐酸吸收装置吸收成31%盐酸作为副产盐酸,二级水吸收处理后,再经除雾器除去尾气中的水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尾气通过15m~25m高排气筒排放;液氯库装卸废气拟采用二级碱液吸收塔处理,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本项目采用全密闭生产设备,其它物料均采用固定顶罐贮存,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并按要求建设LDAR检测修复平台。生产装置中有机废气排放应收尽收,收集处理后有组织达标外排,因此本工程无组织废气是装置区的密封不严引起的少量挥发排气。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产装置区地面冲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依托虎岭厂区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在清水池与循环冷却水排水混合,汇同经虎岭厂区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总排口纳入集聚区污水管网,排入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济河。噪声:本项目高噪设备主要为各种泵类、风机及离心机,采用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49其它废物及HW50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共3个类别,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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