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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河南坤萤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4-01-09 打印页面


20241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19日-2024122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hbjxzsp@126.com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

年产6000吨纳米氟化铝功能材料项目

五龙口化工产业园区纳米新材料产业区内

河南坤萤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梁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公司现拟投资11000万元在济源市五龙口化工产业园建设年产6000吨纳米氟化铝功能材料项目产线,包括纳米氟化铝精细化工生产产线、辅助生产产线以及配套尾气处理系统和废水蒸发系统。项目已在济源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备案,项目代码:2310-419001-04-01-906467。

二、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措施

1、氟化铝浸出、合成车间投料、干燥包装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氟化物(以F计)3mg/m3),浸出合成工序废气采用二级碱喷淋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氟化物(以F计)3mg/m3、硫酸雾10mg/m3、氯化氢20mg/m3)。沉锂车间投料、干燥包装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酸化工序废气采用二级碱喷淋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酸雾10mg/m3、氯化氢20mg/m3)。

2、噪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外排废水满足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4、固废: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设施,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固废,设专用暂存间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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