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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      日期: 2021-04-02 打印页面

2021年4月2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4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6633981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hbjxzsp@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主要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评估意见结论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

万洋110kV输变电工程

变电站位于思礼镇;线路工程位于思礼镇、承留镇

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国环益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

1、变电站工程:本期新建2×63MVA主变压器,最终建设3×63 MVA主变,电压等级110千伏,半户内布置。

2、线路工程

(1)荆华-涧北T接万洋110kV线路工程。新建110千伏线路路径长度3.6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度3.55km,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05km,单回路架设。(2)勋城-万洋110kV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7km,其中架空 线路路径长度6.6km,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4km,单回路架设。

二、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产生扬尘、施工噪声、废污水、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破坏;

运行期主要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噪声,固体废物。

三、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噪声防治措施:①从声源上控制: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 12:00~14:00、22:00~6:00 期间施工。③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尽可能远 离敏感点。④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⑤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2、扬尘防治措施:①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负全部责任。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按列入工程预算,足额拨付施工单位,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 预算管理等制度。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评审内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建设前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施工、运输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③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现场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 放百分之百覆盖,裸露地面百分之百绿化或覆盖,进出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拆除和土方作业百分之百喷淋,渣土运输车辆百分之百封闭)。 ④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置砂浆。 ⑤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必 要时对固废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全部实现自动 化密闭运输,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⑥评价建议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同时应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⑦对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 轮胎冲洗干净;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区。 ⑧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⑨规范施工现场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每日至少清扫 4 次,提高道路扫净率。

3、污水防治措施:。变电站场地、塔基开挖、管沟开挖及机械设备冲洗和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等废水产生量约 5m3 /d,在变电站设置一个沉淀池,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和管沟开挖产生的多余土应在塔基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植被恢复,弃渣及建筑垃圾运送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设置集中收集点,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临时用地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少占地,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尽快采取定期养护或补种草籽等方式恢复地表植被;永久占地采用点征地形式,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少占用林地、草地,尽可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2)土方开挖时要将表土和底层土分别堆放,并采取临时挡护,回填时也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护原有的土壤环境。回填时,还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施工便道剥离表土要做好较为长久的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时作为植被恢复的覆土源。(3)土方临时堆存应压实边坡,防止雨季发生水土流失。

(二)运行期

1、电磁防治措施:对于架空线路,按照报告表及技术规定建设,确保必要对地高度,保证电磁辐射影响达到执行标准要求。

2、噪声防治措施:噪声从声源传播到受声点,受传播距离、空气吸收、阻挡物的反射与屏蔽等因素的影响,声级产生衰减,预测能够达标。

3、固废: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无生活垃圾产生。运营期变电站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事故状态下的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蓄电池每3-5年需要更换一次,更换过后的废铅蓄电池由专用运输车辆运送至济源华申电源有限公司(万洋集团全资子公司)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及废铅蓄电池暂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计,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施,并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暂存储运相关要求进行。危险废物暂存储运相关要求如下:设立危险废物标志,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危险废物的储存”要求建设,并制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将生产中产生的上述危险废物及时收集、转运。事故废油由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派专用运输车辆进行清运,同时按相关要求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行政许可手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提出本项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如下:1.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登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及流向。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2.建设规范场地。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万洋公司已有危废暂存间,该场所已设立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危险废物应知卡,且标明所使用危险废物种类与数量。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硬化及防渗处理。3、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生态环境部门批准。4.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变电站投入使用后,如需处置废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必须委托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转移运输过程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生态环境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转移危险废物,如实填写转移联单。5、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6、若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事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选址选线可行;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络平台及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未收到公众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的反馈意见,也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反馈。

 

0391-6633422

0391-6633571/663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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