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3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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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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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杭氧国泰气体有限公司40000Nm3/h(氧)空分设备建设项目 |
河南省济源市天坛办事处济钢厂区内 |
济源杭氧国泰气体有限公司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济源杭氧国泰气体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济源市天坛办事处济钢厂区内,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厂区原有3600Nm3/h、10000Nm3/h空分装置及综合楼、仓库、水泵房及循环水池,新建40000Nm3/h(氧)空分装置及配套设施,利用厂区现有场地建设,不新增用地。扩建完成后全厂产量为80600Nm3/h(氧)空分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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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气:扩建工程运营期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污氮气,产生量为128Nm3/h,其主要成分为氮气和稀有气体的混合物,因氧气含量较高,不符合本项目氮气产品质量要求而称为“污氮”。由于不含对空气产生有害的污染物,该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不构成污染。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清净下水及设备冷却水依托厂区管网排至济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济钢生产。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主装置区的空气压缩机、压氮气透平压缩机组及液压泵等,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废弃的分子筛由其生产厂家负责回收并妥善处置,废三氯乙烯、废机油等危废,评价要求企业在存放废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危险废物的储存标准,危险废物转运时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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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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