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1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工业副产石膏资源化利用项目 |
济源市济源市五龙口化工产业园太行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 |
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在济源市济源市五龙口化工产业园太行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豫光锌业工业石膏和沁北电厂等企业的工业石膏分两期建设2条年产10万吨建筑石膏粉生产线。本项目新建工业石膏库、备料车间、生产车间等生产、公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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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有干燥工序粉尘、打散、蒸压(煅烧)工序粉尘、研磨工序粉尘、仓储、包装工序粉尘,各产尘工序分别经废气收集设施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有物料装卸、储存和转运过程未收集的粉尘,项目设置全封闭工业石膏库和备料车间,并采取喷干雾抑尘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各物料输送环节均为封闭式皮带、斗提或螺旋输送,产品储存于密闭料仓。经核算,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蒸汽冷凝水作为喷干雾抑尘、厂区绿化、车辆冲洗用水回用,剩余部分经回水管返回豫光锌业自备电厂,不外排;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近期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远期经园区市政管网进入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济河。 3、噪声: 项目噪声来源于圆盘干燥机、沸腾炉、球磨机、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收尘灰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系统;永磁除铁器收集的铁屑作为废铁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在6m2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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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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