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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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冶炼中和渣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济源市五龙口化工产业园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留建设用地内 |
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228.07万元在济源市五龙口化工产业园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留建设用地内建设有色冶炼中和渣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以济源市当地有色金属冶炼废水处理中和渣为主要原料,混合砂子、石粉、水泥、稳定化剂等制砖配料,采用混凝土制砖工艺生产标准混凝土实心砖。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可新增有色冶炼废水处理中和渣综合利用能力50000吨/年,生产混凝土实心砖10000万块/年。项目目前未开工建设。 |
1、废气:砂子、石粉、水泥入仓、卸料过程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采用高效覆膜布袋收尘器处理;投料搅拌及废料破碎过程产生的含颗粒物、砷、镉、铅污染物废气采用高效覆膜布袋收尘器处理;各工序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铅、镉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年修订版)》——“非烧结砖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颗粒物:10mg/m3)。 2、废水:设备冷却排水、车间降尘及地面冲洗水,一并排入养护沉淀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成砖养护;养护循环用水系统为浊环水系统,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成砖养护,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水设置专用沉淀池,冲洗废水经废水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生产系统补水或厂区绿化用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作为砖养护用水,不外排。各类废水根据废水水质特点采取分质处理、分质回用、串级利用、达标排放等废水治理方案,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来源于各类料泵、搅拌机、空压机、破碎机、风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压砖机废料、养护码卸废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工序;袋式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系统再利用;洗车底泥定期清掏作为配料返回生产系统再利用;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处理。中和渣原料库房及其他危废贮存场所均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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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1-6633422 0391-6633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