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9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济源市人民医院东院区项目 |
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以北、东三环以西、会展路以东、曲阳路以南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61120平方米,计划按综合三级甲等医院建设,拟设置床位1800张,其中医疗床位1500张,传染病区床位300张,以及服务全市的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区域性消毒供应中心、医学影像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 规划总建筑面积 3183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828平方米,地下142501平方米(含地下车库、部分医技等),床位1800张(病床床均面积107平方米)。主要设置医疗、保障及行政教学科研功能,包括门诊、急诊急救中心,共享医技中心,综合病房,传染门诊及隔离病房、后勤保障,行政办公,院内生活和车库等功能。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一般医疗废水经收集后直接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特殊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排至医院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传染性废水经杀菌杀毒预处理,酸性废水经中和预处理);普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食堂废水进行隔油处理后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絮凝沉淀+消毒”的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经总排口排入会展路(规划)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济源市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可能造成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环节主要为医疗废水泄漏导致地下水环境污染。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分区防渗,地下水监控,加强管理等措施,可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配套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将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废气引入生物除臭喷淋塔装置进行脱臭处理,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经净化处理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中氨、硫化氢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规定“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安装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由专用油烟通道楼楼顶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控制标准》(DB41/1604-2018)表1对大型餐饮单位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柴油发电机室配套设有抽排风系统,废气通过住院部楼内置烟道楼顶排放,对周边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空调机组安装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装置,医院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含菌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地下停车场内建有引风装置,汽车尾气通过风机引风至绿化带集中排放,排放口出入设置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中药房废气经安装风机,保持微负压操作,将中药房异味抽出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屋顶风井管道出口排至室外,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医疗废物暂存房进行密闭设置,其内医疗废物日产日清,且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房进行消毒,产生的异味气体量极少,通过设置抽排风系统将废气抽取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至住院部大楼内部的竖向风井,由屋顶风井管道出口排至室外,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对周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噪声:针对设备噪声通过选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加强维护管理、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交通噪声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针对人群噪声采取加强管理,禁止喧哗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南厂界满足4类标准。本项目建设所产生的噪声,可以被环境所接受,从声环境角度本项目可行。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中药残渣、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 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临时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中药残渣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餐厨垃圾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外排,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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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在2021年11月23日在济源市卫健委网站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2021年12月6日~12月17日在济源市卫健委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1年12月13日和2021年12月15日(共计2次)在东方今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在二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在项目周边东郭路村、王庄小区、西郭路村、高楼庄村张贴公众参与公示。从第一次公示至报告完成之日,未收到群众反对意见。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