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3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23日-2月25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济源市鼎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模锻件技改项目 |
济源承留镇小寨村 |
济源市鼎盛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济源市鼎盛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济源市承留镇小寨村,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年产10000吨模锻件技改项目,主要原料为圆钢,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锯床→加热炉→锻造→回火炉(水淬)→机加工→抛丸→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有电锯、车床、加热炉、抛丸机等及配套的除尘设备。
|
废气: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后废气中各污染因子可以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066-2020)中暂未制定行业排放要求的其他工业炉窑,“颗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mg/m3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绩效分级B级以上标准: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100mg/m3的要求,达标排放。抛丸机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 mg/m3;同时满足绩效分级B级以上标准: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的要求,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 噪声:根据预测,项目运营期四周厂区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钢屑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乳化液、废液压油暂存于15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厂房内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能达到合理处置。 |
/ |
/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