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0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济源大岭四期100MW风电场项目 | 河南省济源市下冶镇、大峪镇、承留镇丘陵区 | 国电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宏程矿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66052.51万元,永久占地:17661m2,临时占地:406650m2,拟安装32台单机容量为3.2MW的风电机组(含风机、箱式变压器,其中1台限发0.8MW),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 |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升压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生活污水,通过站区内的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电机组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隔音防震型电机、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对风电机噪声进行控制,可有效降低噪声,并做好维护,保持设备良好运转。在噪声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村庄、学校等敏感点。经采取这些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要求。 (4)固废:维护及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定时外运送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风机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由检修人员及时带走,不在场内留存;升压站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光影:项目位于北半球(北半球北侧),风机运行会对风机北侧敏感点产生光影影响,不会对西侧和东南侧、东侧、西南侧敏感点产生光影影响,故风机运行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间,光影影响范围内不得新建村庄、学校等人群集中的环境敏感点。 | / | /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 电话:0391-6633361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jyshbjbgs@126.com
豫ICP备2022021900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6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39
技术支持:济源光影传媒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