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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2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河南龙兴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及优化技改项目)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3-01-12 打印页面


2023年1月12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1月12-2022年01月18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hbjxzsp@126.com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    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评估意见结论

公众参与情况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

河南龙兴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及优化技改项目

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内

河南龙兴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龙兴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30500万元在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现有厂区内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及优化技改项目的建设。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利用现有20t/a亚氧化钛生产车间及设备,通过调整或新增部分设备,建设13000t/a电子级二氧化钛生产线和1200t/a纳米二氧化钛生产线;同时根据当前环保形势的要求,对现有20000t/a四氯化钛项目上料、出渣、冲渣等工序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优化技改。

1、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酸性废气(氯化氢)和粉尘,其中针对电子级二氧化钛在煅烧工序及纳米二氧化钛在气固分离工序产生氯化氢及水蒸气,均分别采用石墨降膜冷凝回收+多级水吸收的治理措施;其他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废气(四氯氧化钛配置、水解反应等工序)则均分别采用多级水吸收+碱吸收的治理措施;本项目粉碎及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现有四氯化钛项目在上料及炉渣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均经各自配套设置的袋式除尘器除尘进行处理后再高空排放。根据该企业现有项目情况,本项目充分利用现有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气筒,本项目完成后不新增排气筒。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氯化氢及粉尘均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现有四氯化钛项目粉尘能够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GB 25468-2010)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全厂厂界无组织排放氯化氢、氨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氯气、粉尘能够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8-2010)表6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1)现有四氯化钛项目冲渣废水处理设施优化技改措施

为确保现有项目冲渣废水有效处理及副产品产品质量,本次拟对现有冲渣废水处理装置进行优化技改,进一步完善其工艺流程参数及控制操作过程。其主要优化技改内容为:新增压滤机、电石渣打浆池、曝气池、搅拌池及浆液和PH自动联动等设备,将电石渣打成浆料,可有效的提高中和反应效率;浆液和PH自动联动,可确保铬等重金属的有效中和沉淀;对原二次压滤液增加曝气+搅拌+三次压滤等处理工序,可有效的将二价铁离子氧化成三价铁离子,而后在絮凝剂和重金属捕捉剂的作用下将其有效的去除,进而避免铁离子对化学需氧量的干扰三次压滤可进一步提高压滤效率;同时为了确保灰渣得到综合有效处理,不能回用的氯化炉渣不再进行外售,拟与收尘渣一起进行冲渣处理;此外为了确保副产品氯化钙溶液的产品质量,在国家质量标准(GB/T 26520-2021)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严格的企业标准(明确了总铬的浓度限值)。该优化技改措施可进一步保障重金属的有效中和,同时可有效避免铁离子干扰而造成氯化钙溶液中化学需氧量浓度较高的现象,进一步确保氯化钙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最新标准要求。

根据对优化技改前冲渣废水处理设施氯化钙溶液及滤渣的监测结果,氯化钙溶液中总铬浓度低于0.3mg/L湿渣中pH、浸出毒性及毒性物质含量均未超过危险废物相关鉴别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采取上述优化技改措施后,氯化钙溶液及滤渣中总铬的监测值将进一步减低,该措施原则可行。同时建议企业加大对湿渣中重金属的监测,氯化钙溶液中重金属和质量的检测、以确保废水的有效处理以及副产品质量符合国家/企业最新产品质量要求。

2)本工程废水治理措施分析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循环冷却水外排水和纯水制备排水等。其中生活废水经拟建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再和循环冷却水外排水、纯水制备排水一起外排。本项目完成后全厂外排水水质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8-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化工行业水污染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表2间接排放限值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工程噪声主要为粉碎机、推舟炉、风机、各类泵等,经采取减震基础、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本工程固废主要为板框压滤机产生的滤布、纯水制备设施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离子膜,粉尘处理设施收集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等,均属于一般固废,均采用同现有项目相同的治理设施其中滤布a和现有项目产生的滤布、废隔膜一起入现有项目氯化炉装置进行焚烧处理;纯水制备设施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离子膜,拟和现有项目纯水制备产生的固废一起由厂家回收再生或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拟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0391-663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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