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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5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年产100吨太阳能电池导电浆料项目)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3-06-25 打印页面


2023625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625-62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hbjxzsp@126.com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评估意见结论

公众参与情况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

年产100吨太阳能电池导电浆料项目

五龙口化工产业园区纳米新材料产业区内

济源星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梁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济源市五龙口纳米产业园建设“年产100吨太阳能电池导电浆料项目”,项目主要产品是低温导电浆料,中间产品包含纳微米银粉、铜粉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电浆料的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项目已在济源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备案,项目代码2210-419001-04-01-151160。

废气:G1有机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催化燃烧装置+水喷淋吸收处理设施,尾气满足“通用行业”A级绩效分级指标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95%)要求,G2有机废气采用密闭收集+水喷淋吸收处理设施,尾气满足“通用行业”A级绩效分级指标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90%)要求,G3含尘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满足“通用行业”A级绩效分级指标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要求

2、噪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脱盐水排水,外排废水满足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4、固废: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设施,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固废,设专用暂存间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

针对专家评审会提出的意见,《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符合报批条件。后续管理需按《报告书》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资金投入,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各类环保设施运行中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进行了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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