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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富泰华精密电子(济源)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      日期: 2016-02-01 打印页面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富泰华精密电子(济源)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三年。

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700/年,日允许最高排放3吨;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60/年,日允许最高排放0.26吨。

控制浓度COD380mg/L、氨氮<35mg/L、总镍<1mg/L、总磷<8mg/L、硫酸雾<45mg/m3、颗粒物<120mg/m3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公示期为2016126日-201621日。

电话:03916633570

通讯地址:第二行政区5号楼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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