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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南万友达实业有限公司引沁水泥厂发放排污许可证公示

来源:      日期: 2017-06-30 打印页面

 

关于拟对河南万友达实业有限公司引沁水泥厂发放排污许可证公示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河南万友达实业有限公司引沁水泥厂发放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起三年。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一般性粉尘为15.3/年。

    控制浓度限值:一般性粉尘<10mg/m3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公示期为2017616日-2017622日。

   电话:03916633571

   通讯地址:第二行政区5号楼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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